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各有关单位:
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《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(试行)》业经审定通过,编号JD14-051-2020,现予以公布,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。
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7月9日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各有关单位:
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《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(试行)》业经审定通过,编号JD14-051-2020,现予以公布,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。
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7月9日